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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1-17 】

人民武装部是学院党委的军事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兵员动员、兵员征集、兵役登记等工作。

二、负责承办上级关于军事工作的文(函)件,参加军事部门的有关会议,及时向党委通报军事工作情况。

三、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负责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制订教学、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教学、训练与总结。

四、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军民共建”和“双拥”的文件精神,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工作和转业、复退军人的接待安置工作。

五、制定学院每年度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的质量和效果。

六、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度的大学生征兵及直招士官等工作。

七、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工作, 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八、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完成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九、完成上级军事、教育等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