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技防指挥中心的管理,确保技防指挥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技防指挥中心值班登记制度
一、技防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保密规定,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技防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需离岗处理事务时,应征得保卫处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岗。
三、对监控发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呼叫巡逻队员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校园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技防指挥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技防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服从保卫处的领导,认真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技防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技防指挥中心的各项装备和设施,不准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备、程序,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技防指挥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技防指挥中心。
四、不准在技防指挥中心进行聊天、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6-28℃。
五、师生员工需查询监控视频的,申请人需将经相关部门审批的《右江民族医学院监控视频调阅申请表》交给技防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由技防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查询相关监控视频后,及时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六、按照使用视频图像资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侵犯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规定,对监控系统记录的数据、资料要严格管理,除公安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调取相关视频图像资料在查实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如实提供外,其他单位(含保卫处内部)查询、调取、使用数据资料的,必须经保卫处领导批准方能进行。对查询、使用、调取数据资料的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各种数据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删除。
七、必须保守秘密,不得盗录、传播相关视频,不得在技防指挥中心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八、技防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严守纪律,因违反本规定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及学校工作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技防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光)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技防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对校园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有价值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光)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保卫处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一、技防指挥系统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应及时报保卫处领导。
二、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行解决就自行解决,不能自行解决的报请学校或专业技术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三、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