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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1-17 】

一、各部门应确保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排烟风口,正压送风口、防火门等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并保障消防安全通道的通畅及不被占用;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用安全疏散通道,上班时间安全出口不得上锁;对于遮挡、覆盖、破坏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部门和个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责令其当场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的部门或个人,将给予处罚;

三、学校内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关闭状态,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让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

四、发生火灾时,各部门应启动安全疏散设施供师生员工逃生,应引导师生员工通过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进行自救逃生。

五、保卫处应定期检查学校内安全疏散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认真做好安全疏散设施检查、检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