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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1-17 】

为保障学校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每年对学校教职工和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教职工、学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有关人员,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二、新生入校后由教务处组织对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三、教职工由学校消防安全负责人,每年组织对教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对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害部位责任人、义务消防员组织一次灭火演练。

五、每年“11、9”宣传日,学校采用电视、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